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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江苏商会积极落实工商联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
 
发布时间:2016/7/20  访问人数:1577
 

        2016年7月8日,池州市江苏商会参加市工商联系统召开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动员会。
        根据省工商联下发的相关通知,凡2016年在各级工商联会员单位·工商联所属行业商(协)会·安徽异地商会会员企业中从事建筑工程类的专业技术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皖工作1年以上的省外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条件者均可申报建筑工程类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由个人向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上报县(市·区)工商联;由县(市·区)工商联上报市工商联,再由市工商联统一出具委托评审函上报省工商联职评办。今年,池州市的报送时间为8月24日,省工商联所属行业商(协)会·安徽异地商会为8月30日·31日,逾期报送以及申报者个人单独报送的材料将不予受理。

        秘书处对商会会员单位符合条件的建筑类企业进行了摸排归类,并逐户对企业进行时间约定,秘书处分期、分批上门将文件的精神要求传达到每户企业,同时就文件的相关要求进行了解释。
        得知这个好消息后,企业负责人均表示,“非公有制企业中的专业人员和主要经营者的职称评定,不再受学历、资历的限制,为非公有制企业人员职称评定开了绿色通道,充分体现了不拘一格选人才的用人评判标准。市工商联(总商会)为我们建筑类企业实实在在地办了一件好事!”
        在后续的工作中,商会秘书处也将做好会员企业的申请报名、初审汇总的相关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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