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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新政:两类企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延长
 
发布时间:2018/9/4  访问人数:2728
 

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讯 本周,我们迎来了一波新政。其中,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了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利于税务机关准确把握执行和纳税人正确理解享受。


  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以下简称《通知》),税务总局近日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明确了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年度之前5年亏损结转弥补年限明确了具备资格年度确定方法明确了企业重组亏损结转弥补年限明确了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政策征管事项。


  据悉,《通知》第一条所称当年具备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是指当年具备资格的企业,其前5个年度无论是否具备资格,所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


  《公告》第一条第二款对《通知》适用情形作了进一步解释,即2018年具备资格的企业,无论2013年至2017年是否具备资格,其2013年至2017年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均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为10年。2018年以后年度具备资格的企业,依此类推,进行亏损结转弥补税务处理。


  《公告》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规定,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进一步明确设备、器具扣除相关政策具体执行口径和征管要求,保证政策有效贯彻实施。


  据悉,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的执行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因此,需要依据设备、器具的购进时点确定其是否属于可享受优惠政策的范围。


  对此,公告提出,固定资产购进时点按以下原则确认: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除采取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外,按发票开具时间确认以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到货时间确认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竣工结算时间确认。


  公告明确,固定资产在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所属年度一次性税前扣除。企业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的,其资产的税务处理可与会计处理不一致。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核算需要,可自行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未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的,以后年度不得再变更。


  改革进行时: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8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8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以下简称《工作任务》),要求有序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快完善全民医保制度、大力推进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切实加强综合监管制度建设、建立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等。


  其中,《工作任务》提出,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及康复、护理等机构参与医疗联合体建设。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优化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审批工作。允许公立医院与民营医院合作,通过医疗联合体、分级诊疗等形式带动支持社会办医发展。制定促进诊所发展的指导性文件,修订诊所基本标准,在部分城市开展诊所建设试点。


  我国将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推进智慧医院和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加快推动医疗机构之间实现诊疗信息共享。健全互联网诊疗收费政策,进一步完善医保支付政策,逐步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诊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我国将建立健全医疗卫生行业信用机制、综合监管结果协同运用机制和黑名单制度。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通知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通知,要求各地试点进一步优化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程序,鼓励各地探索构建企业注销登记服务平台,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举措的贯彻落实。


  通知明确,各地要继续探索试点拓展改革适用范围、压缩公告时间等改革举措,进一步优化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程序,支持未开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快速退出市场,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市场退出制度创新成果。


  产业:


  2018年第二批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计划下达


  近日,工信部、自然资源部下达2018年第二批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计划的通知。通知明确,2018年度全国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计划分别为12万吨、11.5万吨。第二批稀土开采、冶炼分离产品分别为4.65万吨、4.5万吨。


  通知提出,计划应集中配置给技术装备先进、环保水平高的重点骨干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分配计划:(一)矿山企业没有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有关主管部门明确要求停产整改的(二)稀土冶炼分离企业使用已列入禁止或淘汰目录的落后生产工艺、冶炼分离产能低于2000吨(REO)/年的(三)达不到《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的(四)长期停产,不具备生产条件的。


  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多式联运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8月31日,交通运输部网站发布《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多式联运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下称《计划》)。


  《计划》提出,到2020年,构建有机衔接、具备竞争力的铁水联运系统,基本形成长江干线、长三角地区至宁波—舟山港、上海洋山江海直达运输系统,进一步完善干支直达、通江达海、区域成网的水运基础设施体系,初步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完善、互联互通的长江经济带多式联运服务体系。长江经济带主要港口铁路进港率达到80%以上,大宗散货铁路、水运集疏港比例力争达到90%以上,重点集装箱港口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15%以上,力争上海洋山集装箱江海直达比例达到20%。


  《计划》提出了以下几项主要任务:一是着力补齐联运基础设施短板二是着力强化联运服务模式创新三是着力提升多式联运装备水平四是着力增强联运发展新动能五是着力优化联运市场营商环境。


  政策支持方面,《计划》明确,充分利用好中央和地方已有的资金补贴政策,加快推进多式联运设施设备和信息化建设鼓励各地出台促进江海直达运输、铁路集装箱班列等多式联运发展的相关扶持政策,鼓励出台集装箱班轮、江海直达船、商品汽车滚装船优先过闸(升船机)和江海直达船优先靠离泊等支持措施鼓励龙头港航企业与, 有关金融机构合作,吸收社会资本,研究设立多式联运产业基金,拓展投融资渠道进一步协调推动相关部门完善长江沿线港口和其他内河集装箱港口启运港退税、保税物流等政策措施。加快提升海事、港口服务效率,推动提高口岸通关便利化水平。


  应急管理部:认真做好烟花爆竹复产安全工作


  近日,应急管理部下发通知,要求企业扎实做好烟花爆竹复产工作。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要制定复产方案,明确安全措施,落实人员责任,按计划、分步骤、有秩序的推进复产工作。复产后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2012)等国家标准,坚决杜绝分包转包、“三超一改”(超范围、超人员、超药量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通知要求,监管部门严格把住烟花爆竹复产安全关。对复产把关和监督检查工作走过场、弄虚作假,擅自允许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企业恢复生产的安全监管部门及监管人员,依法依纪予以问责。


  通知明确,切实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对违法违规和违反复产安全承诺的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依照有关规定纳入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并向社会公示。

 

(转自中小企业政策与维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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