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江苏商会网站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商会网站管理,确保网站在建设、运行、管理过程中权责明确、有章可循,安全、平稳、顺利运行,及时、全面、准确发布信息,商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和其它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商会网站的建设维护管理工作。
1.    网站由承建单位负责后台管理程序的操作应用、网络设备和计算机软、硬件的维护等技术工作, 包括服务器维护和数据库维护。
2.  网站由商会秘书处指定秘书管理,主要承担信息的搜集、整理、审核、上报、上网发布、页面维护、更新、后台管理等。
3.  网站信息更新要及时,上传内容需商会秘书处负责人审核批准才可发布。
4.  管理网站秘书在上传文件至服务器之前,必须先对该文件进行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核,病毒检测,确保没有病毒感染后方可上传。
第三条  商会网站的保密管理工作
1、凡国家及本单位的涉密或保密信息等,一律禁止发布。
2、以下内容不得在网上传播: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10)有损商会团结领导核心,影响商会号召力、凝聚力、执行力的内容以及不利于商会会员企业依法经营的事项。
3、网站后台密码由指定管理网站秘书保管,并由档案秘书备份存档,若有特殊原因需要知道的,需得到商会秘书处负责人的批准方可告知。
 
 
安徽省江苏商会秘书处
 二00九年六月十九日 |